#Y1576. 【例 2】选课
【例 2】选课
1576:【例 2】选课
【题目描述】
原题来自:CTSC 1997 大学实行学分制。每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,学生只要选修了这门课并通过考核就能获得相应学分。学生最后的学分是他选修各门课的学分总和。 每个学生都要选择规定数量的课程。有些课程可以直接选修,有些课程需要一定的基础知识,必须在选了其他的一些课程基础上才能选修。例如《数据结构》必须在选修了《高级语言程序设计》后才能选修。我们称《高级语言程序设计》是《数据结构》的先修课。每门课的直接先修课最多只有一门。两门课也可能存在相同的先修课。为便于表述,每门课都有一个课号,课号依次为 。 下面举例说明:
课号 | 先修课号 | 学分 |
1 | 无 | 1 |
2 | 1 | 1 |
3 | 2 | 3 |
4 | 无 | 3 |
5 | 2 | 4 |
【输入】
输入的第一行包括两个正整数 ,分别表示待选课程数和可选课程数。 接下来 行每行描述一门课,课号依次为 。每行两个数,依次表示这门课先修课课号(若不存在,则该项值为 )和该门课的学分。 各相邻数值间以空格隔开。
【输出】
输出一行,表示实际所选课程学分之和。
【输入样例】
7 4
2 2
0 1
0 4
2 1
7 1
7 6
2 2
【输出样例】
13
【提示】
数据范围与提示: ,学分不超过 。